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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影视艺术诞生伊始,就和文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电影将文学作品静态的文字“翻译”成为动态的光影,这一过程不是“再现”,而是“再创作”。
12月9日下午,第三届海南岛国际电影节文学的现代性电影改编创作论坛在三亚举行。多位影视行业的知名创作者和制作者齐聚一堂,共同思考文学创作与电影改编的关系,探讨流媒体时代的电影创作潮流。
原创剧本和IP改编并不对立 优秀原创也能成为IP
从2014年开始,IP就成为中国影视行业的热词。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直译为“知识产权”或“知识财产”。IP电影通常是指从“粉丝”众多的热门“知识财产”衍生而来的电影,不止是热门网络小说,知名游戏、音乐、动漫等都曾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和原创剧本相比,改编IP自带流量和受众,市场收益比较有保障,讨巧又省力,近年来深受资方青睐。
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主任黄丹作《文学的影像复兴——当代中国电影的叙事升维》主题演讲。
在本届海南岛国际电影节中,IP也是高频词。
在主题为“流媒体时代下的IP改编与电影创作潮流的文学”的现代性电影改编创作论坛上,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副教授庄宇新表示,IP这个词在中国的语境中,已经偏离了英文原意,有了新的内涵和外延。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副教授孟中也认为,在中国语境下,IP已经不再是知识产权的概念,而是成了一个文化概念,包含大量“粉丝”群体这一条件已成为IP这一概念的组成部分。
庄宇新(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副教授)
“不存在IP和原创的对立。”庄宇新认为,任何作品都有IP,原创作品也有。过去已经成型的IP作品拥有大量的消费群体,但原创作品做得成功,同样可以吸引很多人去购买。
IP改编创作要勇于从“粉丝霸权”中挣脱
在论坛对话中,多位创作者都认为,现在“粉丝”在创作中的话语权越来越大,甚至会对创作产生关键影响。尤其是网络文学作者会根据读者反应来调整故事走向。
“比如金庸在连载《神雕侠侣》时,曾经想把小龙女写死,结果读者不满意,就让她16年后又活着回来了。”知名导演、编剧、制片人魏君子说,他在做IP改编时就发现,“粉丝”对原作的情节烂熟于心,改编时,可能创作者认为让剧中人物死去比较合乎创作规律,但这样“粉丝”可能就要给编剧“寄刀片”了。怎么在创作和服务“粉丝”间找平衡,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
魏君子(《龙虎武师》导演、《万物生长》编剧、制片人)
“粉丝”最大的破坏力其实就是到豆瓣等平台上给作品‘刷低分’。”知名编剧束焕认为,即便如此,IP改编创作要勇于挣脱“粉丝霸权”,不能太考虑“粉丝”的想法。
束焕直言,直接将“粉丝”数量转化为购买力和票房的逻辑是不对的。IP影视化改编还是要坚持创作本身,毕竟作品面对的是广大受众,“粉丝”只占其中的极少数,征服多数大众才是最重要的。
束焕(《泰囧》《煎饼侠》《港囧》编剧)
编剧、作家顾小白认为,网络小说“日更”的特点造成网络文学有超大的体量和大量复制粘贴的内容。要成功进行影视化改编,需要创作者有勇气对小说本身进行拆解、重组。此外,平台也要警惕“唯IP论”,形成良性循环,避免表面繁荣。
顾小白(《山楂树之恋》《白夜追凶》编剧、作家)
影视化改编不能唯IP论 改编经典可以“旧瓶装新酒”
影视化改编,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文学作品作为蓝本?束焕认为,不是越有名的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剧就越火,“强强联合”不一定等于强。一些特别成功的电影,往往改编自非一流的小说。
“比如《肖申克的救赎》和《霸王别姬》,有多少人看过原著小说?”束焕说,改编名著的门槛很高。因为作品本身的文学性很强,编剧很难超越,复制又没意思。名著的“粉丝”群体太强大也是一个障碍。
张余诚 (映美传媒联合创始人)
映美传媒联合创始人张余诚表示,映美传媒作为互联网基因的内容平台,会针对“生活在网络上”的一代观众进行内容生产,不会以数据作为唯一考量,而是要围绕内容本身进行开发,IP本身的影响力并不是首位的考虑因素。
魏君子认为,经典名著的影视化改编,不一定要拘泥于原作的故事情节,而是要抓住原作的“魂”,比如徐克改编的《笑傲江湖》就是一个优秀范例。
赵霁(动画电影《白蛇》《哪吒重生》导演)
“比如漫威电影里大家都很熟悉的雷神,就是北欧神话中一个古代的神仙,被创作人员放到了现代。”导演赵霁则提出,对于经典IP的改编要善于用“旧瓶”装“新酒”,将原本的故事和现代的观念、时代背景相结合,大胆创新,说不定就能发现一些新鲜有趣的亮点。